| [ 索引号 ] | 1950000000927717X1/2021-00025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市供销合作总社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6-16 | [ 发布日期 ] | 2021-06-16 |
公示
公 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12号)规定,欧彬等7名同志符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确定条件。
经市社党委研究决定,拟确定欧彬、廖芸彬、刘磊、张辉锡、杨洁、田星、胡婷7名同志为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18日。
监督电话:67755915、67727134(传真)。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67号信达国际E栋18楼(邮编:401121)。
附件:专业技术职务初定人员基本情况表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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