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供销联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扎实助推乡村振兴
近年以来,云阳县供销联社始终践行“为农、务农、姓农”的根本宗旨,积极融入“三农”工作大局,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扎实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及时出台方案,公开遴选服务主体。根据市总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县供销联社主动对接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征求意见后及时出台实施方案。通过乡镇(街道)申报,公开遴选了双土供销社、智慧农服集团云阳公司2家服务主体,在5个乡镇开展水稻、高粱油料作物机耕、机防、机收三个环节0.8万亩。
二是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全面加强过程监管。积极推广“供销合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模式,统筹小农户农业生产需求,精准对接服务主体,提供“保姆式”全托管服务、“菜单式”半托管服务服务,推动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确保社会化服务做实做细,县联社成立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多次前往对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双土镇、大阳镇、桑坪镇等乡镇进行业务指导、过程监督、走访调研,通过合同约定、公示公开、影像资料、各方监督等方式,全面加强过程监管。
三是严格执行政策,抓好宣传推广。县联社严格按上级要求,结合全县实际,把握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补助资金标准、作业标准,规范补助方式,坚持“四个不得”要求:即服务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占比不得低于6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得超过130元;财政补助比重不得超过亩均服务价格的40%;不得将资金用于购买设施装备、建设平台等非服务环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联社积极宣传农业社会化服务过程中的政策措施,及时总结提炼项目实施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社会各方共同关注粮食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