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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 发挥经营服务的支撑作用——全市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日期: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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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是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的重要支撑,是深化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社有企业虽然有了较快发展,但仍然存在产业层次较低、盈利能力不强、内部管理粗放、低水平同业竞争突出、区县社有企业“小散弱”等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供销财字〔202128号),加强对区县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按照市社领导的要求,经济发展处于今年上半年对全市社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两轮摸底调查,初步掌握了全市社有企业发展现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经过合并汇总,全市共有社有出资企业465个(不含以公司形式组建的基层供销社和综合服务社),其中:社有企业351个(独资165个、控股186个),参股企业114

1.分层级情况。市级社有出资企业205个,其中:市级社有企业146个(独资41个:供销集团40个、新合集团1个,控股105个:供销集团104个,中专校1);市级参股企业59个(均属供销集团参股)。区县级社有出资企业288(不含以公司形式组建的基层供销社和综合服务社),其中:区县级社有企业205个(独资124个,控股81个),区县级参股企业83个。

2. 市区(县)联合办企业情况。市直属企业与区县供销社联合办企业28个(不含基层供销社和专业合作社),其中:市级控股18个,区县控股1个,市区(县)两级均为参股的9个。

3. 社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完成情况。截止2021年底,351社有企业已完成公司制工商注册登记338个,占比96.3%;工商注册登记类型仍为集体所有制企业13(不含基层供销社),占比3.7%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区县社有企业普遍弱小散。2021年末,区县社有企业205个,占全市社有企业总数的58.4%资产总额超过1亿元的只有万州、涪陵、黔江等12个区县。

二是区县社有企业为农服务作用不够。区县供销社社有企业从事为农服务主业的不多或规模效应不凸显,大多是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用于管理经营资产,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为农服务经营活动主要依靠参股企业,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尚未真正建立。

三是社有企业同股不同权。市级和区县都存在工商登记是供销社控股企业,实际上没有履行控制权。特别是区县基层供销社这种现象比较普遍,有些基层社把社有资产交给合作方经营,不仅没有履行控制权,也没有享受收益分配权。

四是社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还未全面完成。系统内还存在未改制或改制不彻底的老企业,虽留存较多资产,但由于历史原因,分布零散、产权复杂等遗留问题都需在深化改革中逐一化解。

五是社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匮乏。调研中,不少区县供销社反映干部职工年龄老化,缺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识和能力,社有企业经营管理粗放,加之为农服务主业是低赢利的行业,社有资本运营风险较大,对社有企业发展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

三、 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社要切实担负起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政治责任,积极组建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社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在考核中增加社有企业改革相关指标的权重。

二是积极主动争取政策支持。各级供销社要主动把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工作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积极争取资产评估增值涉及企业所得税、财务挂账、土地购置优惠及变更登记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方面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专项资金、专项债和银行优惠贷款。

三是加大对区县社有企业指导。在近期召开持续深化全市社有企业改革工作会,印发市社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明确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市社领导和相关处室要加强对区县社有企业的调研指导,围绕市区县一体化做好项目专项规划,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管理人才培训。

四是推进社有资本向主业聚焦。推进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有序剥离非主业、非优势业务,不断强化主业造血功能,提高主业规模和利润贡献率。开展同类型业务的专业化整合,清理退出低效资产、无效资产,砍掉亏损业务、亏损项目,缩减低收益、低增长业务,立即终止高风险业务。

五是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深化社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新的企业管理要求,抓实社有企业制度体系建设,完备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融资管理、债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披露事项管理、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基本管理制度,强化对制度执行的过程跟踪。

六是严格抓好风险防控。完善社有资本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围绕投资、业务、债务“三大风险”建立健全社有企业内部运行风险防控办法,切实做到“四投四不投”(即投资“核心主业、实际控制、风险可控、有竞争力”项目,不投“非主业、风险高、盈利差、无政策支持”项目),实施负债红线管控。

七是增强龙头企业带动力。加快培育壮大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市级龙头社有企业和区县龙头社有企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带动基层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鼓励市社直属企业通过股份转让、增资扩股等形式,入股区县社有企业或共同出资组建,不断强化产权联结,带动区县社有企业发展。

八是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深化改革的紧迫性,以思想统一推动行动统一,凝聚企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强社有企业改革理论研究,深度挖掘、注重总结、积极推广社有企业改革典型经验和案例,形成典型引路、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要加大亮点改革举措、重大改革成果、为农服务实绩的媒体宣传力度,形成舆论引导、社会认可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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