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涪陵区供销合作社为促进社有企业规范化管理和健康发展,提升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三农”,召开了企业管理工作会。会议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对企业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行了深入研讨与部署。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围绕新修订内容进行理论解读,着重强调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管责任的强化与问责,把学习成效转化到依法履职、合规经营、风险防范的实践上,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宣读了诚合公司向控股基层社公司委派监事的通知。委派监事是加强企业内部监督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股东权益。会议要求监事肩负起监督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等重要职责。会议部署,基层社公司要全面摸清参控股企业情况,了解企业运营中的优势与不足,为制定针对性的管理策略提供依据;委派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和监事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代表出资人履行义务;年底前完成修改公司章程这一项重要任务,公司章程是企业运营的基本准则,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法律法规的调整和企业发展的需求;加强社有资产管理,严格落实社有资产转让出租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规定。
区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熊铁骑在总结讲话中提出三项要求。一要加强对新政策、新法规的学习,企业管理人员必须时刻关注政策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企业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方式,确保企业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稳健发展。二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社管理,优化基层社的运营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其在服务“三农”中的作用。三要切实尽职履责,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投入到工作中,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