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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持续强化农膜回收利用指标考核

日期: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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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按照《丰都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乡镇(街道)党建统领高质量发展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评分细则》要求,农膜回收利用指标持续纳入“885任务”考核,由县供销社牵头负责全县“农膜回收利用”指标考核事项,百分占比从2024年的0.3分提升至0.5分,同比提升0.2分,指标重要性及考核权重进一步提升。

根据指标评分规则,县供销社对30个乡镇(街道)考核施行倒扣分制度,完成任务98%及以上不扣分,完成95%—98%(不含)扣0.1分,完成92%—95%(不含)扣0.2分,完成92%(不含)以下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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