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供销服务体系。争取市级财政资金240万元,由社有企业主导,依托现有基层供销社示范社,稳步推进昌元、峰高、清流等6个供销社的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为当地农民提供集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技术指导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服务,推动基层供销组织全面升级。
二是深化金融助农服务。针对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展“助农贷”“兴农贷”金融服务项目,已累计向111户农业企业和农户发放贷款22870万元,为32户提供贴息127万元,有效缓解农业经营主体资金压力,激发农业经济发展活力。
三是拓展多元服务领域。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主体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累计为254家开展财务代账,执照代办67次,项目申报代理31次,提供咨询服务143次、档案管理服务235次,助力农村经济组织规范管理、高效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