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来渝调研《重庆市供销合作社条例》立法工作
1月10日,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翁少能一行4人来渝调研《重庆市供销合作社条例》立法工作。市供销合作社党委委员、副主任罗永刚及合作指导处相关同志陪同调研并座谈交流。座谈会上,合作指导处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供销合作社条例》立法过程及有关情况。双方围绕供销合作社条例立法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翁少能对重庆市供销合作社在立法工作上取得的进展表示高度赞赏,认为《重庆市供销合作社条例》的制定不仅为供销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为其他省市供销合作社开展立法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参考,学习借鉴重庆经验对于推动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的立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罗永刚表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作为全国供销合作系统的先进典型,其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创新实践一直是重庆市供销合作社学习的榜样。他强调,此次调研交流不仅是一次互相学习的机会,更是两地供销合作社深化合作的良好开端。希望双方能借此契机,进一步加强在政策法规、业务拓展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探索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新路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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