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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950000000927717X1/2018-0008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供销合作总社
[ 成文日期 ] 2018-08-27 [ 发布日期 ] 2018-08-27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
    本单位是直属市政府领导的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推进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系统推动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承担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和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的责任,负责全市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
    2、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学校是一所从事中职学历教育、干部培训和农村扶贫培训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先后被确定为重庆市级文明单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雨露计划培训基地、重庆春晖农民工培训集团牵头学校、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国家中职示范校项目建设单位。
    (二)机构设置
    1、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
    共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经济发展处、合作指导处、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公室(信访应急办公室)、科技信息处、企业管理处、财务会计处、监事会办公室、审计处、组织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2、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学校设有办公室、招就办、教务科、财经商贸系、农林水利系等14个科室系部,开设有茶叶生产与检验、农业与农村用水、农机使用与维修、计算机与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等23个专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9,239.25万元,支出总计19,239.2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4,275.36万元、下降18.18%,主要原因是供销合作组织发展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到区县,由区县列报决算。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7,94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91.14万元,占83.00%;事业收入2,559.22万元,占14.26%;其他收入490.67万元,占2.73%。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9,00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2.89万元,占36.96%;项目支出11,979.65万元,占63.04%。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36.71万元,较上年减少645.78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快了资金使用效率,全市统一实行了部门预算零结转制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89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35.15万元,下降22.14%。主要原因是供销合作组织发展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到区县,由区县列报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99.49万元,下降37.14%。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了供销合作组织发展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到区县。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69.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16.94万元,下降20.72%。主要原因是供销合作组织发展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到区县,由区县列报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21.23万元,下降35.94%。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了供销合作组织发展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到区县。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317.39万元,占21.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63.0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了外贸校拆迁收入安排的基建项目;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1.41万元,占3.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8.2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了退休费支出,退休费从2017年2月起纳入社保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03万元,占0.87%,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农林水支出9,163.66万元,占59.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86.3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了供销合作组织发展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到区县;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19.70万元,占13.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5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部分行政事业性专项结余由财政收回;住房保障支出144.21万元,占0.94%,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粮油储备物资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化肥贴息资金由市财政局产业处直接拨付相关企业,由财政直接列报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9.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39.08万元,较上年减少151.6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退休费支出,增加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1,350.03万元,较上年减少388.8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财务内部控制,节省了机关经费支出,年初预算部分行政事业性专项结余由财政收回,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三公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宣传费、差旅费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8.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安排出国任务,,同时加强了小车管理,出国经费支出和公务车运行费都比预算减少了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5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出国经费支出,当年没有安排出国任务;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安排了出国任务,2017年没有安排出国任务。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0.38万元,主要用于市社机关车改保留车辆和下属中专校车辆运行维护费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中专校与外贸校合并,年初预算没有包括外贸校车辆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外贸校车辆支出。
    公务接待费28.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供销社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农村金融、供销组织发展体系建设等工作,下属中专校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了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47万元,主要原因是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了接待量和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466批次,2,98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3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8.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租赁和服务费、水电及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差差旅费、印刷费、宣传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34.76万元,下降14.1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比去年减少了职工出差差旅费、出国经费、综合改革会议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经贸中专校采购教学设备设施、学生用品、实训耗材、办公用品、实训室、校史馆、收费大厅及校园文化环境装修工程、重点实训室装修设计和校园文化建设方案设计项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社对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680.3万元。对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3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绩效总体良好,完成了年初预算下达的绩效目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775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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