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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950000000927717X1/2025-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供销合作总社
[ 成文日期 ] 2025-04-22 [ 发布日期 ] 2025-04-22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对“经济·村村旺农服通”应用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快经济·村村旺农服通涉农应用场景开发,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市供销合作社拟对经济·村村旺农服通应用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欢迎有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积极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以下简称“三位一体”改革),将“经济·村村旺农服通”作为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推进数字技术在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农合联数字化服务能力,打造产业链互通、服务链协同的数字农合联,探索破解农业经营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该应用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一件事”,开发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能力感知、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对接、农业社会化服务过程管理、农业社会化服务成效评估4个多跨场景,应用开发内容主要包括定制化软件功能开发、数据资源建设、能力组件建设、标准规范建设、云网资源建设、信息安全建设等。具体采购要求如下: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经济·村村旺农服通应用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6.29

开发建设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开发建设并达到最终验收标准;          

服务时间:至项目终验合格为止。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服务目标

本项目对“经济·村村旺农服通”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跟踪审计过程要覆盖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阶段、项目验收阶段、服务期阶段等。对本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严格审查关键性过程和阶段性结果,检查项目功能和非功能方面是否符合项目合同和项目需求,对质量、变更和投资进行控制,规范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

(二)服务内容

代表采购人对“经济·村村旺农服通”应用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内容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审核和确认项目服务过程中的各种关键技术方案、质量保证计划、质量控制体系,并出具审核审计意见;

2.负责项目设计变更审核,负责其中有关价款变更的审查,并出具审核审计意见;

3.负责会同本项目“经济·村村旺农服通”应用服务单位完成服务需求复核等工作,并出具审核审计意见;

4.审核“经济·村村旺农服通”应用服务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并出具审核审计意见;

5.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经济·村村旺农服通”应用服务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当服务目标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经济·村村旺农服通”应用服务单位尽快采取措施,并出具审核审计意见;

6.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从项目启动实施至验收,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对项目服务质量和项目服务任务量的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把关,并出具审核审计意见;

7.参与项目验收,审查项目服务供应商报送项目验收材料等,并出具审核审计意见;

8.按照项目要求,完成考核评价工作后,出具阶段性结算审核报告,并附考核评价整改情况清单及相关优化工作建议。

(三)工作成果

1.现场检查情况提供现场检查报告及问题清单,并收集问题整改情况;

2.根据服务内容,出具全过程跟踪审计各阶段审核审计意见;

3.按照项目要求,完成考核评价工作后,出具阶段性结算审核报告,并附考核评价整改情况清单及相关优化工作建议。

三、项目服务团队要求

供应商应成立专门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组。本着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选派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资质的人员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业务,明确一名牵头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并对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组的人员结构、能力和经验等进行合理配置;供应商在全过程跟踪审计过程中应保持工作组成员的稳定,如确有人员变更,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备案;因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需要,供应商可聘请相关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工作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为中国国籍,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2.在以往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活动中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及玩忽职守等行为;

3.管理人员应熟悉政务数字化应用或政务信息化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政务数字化应用管理,熟悉国家和市级政务数字化应用或政务信息化项目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有关规定;

4.组建不少于6人的专业技术全过程跟踪审计团队,且团队成员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注:供应商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复印件,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立不足上述时间的新公司或新入职员工可提供人员劳务合同复印件。

四、项目服务质量要求

1.供应商应认真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报告,做到文字、数据准确,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对报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报告应至少包括全过程跟踪审计过程、目标、依据、方法、工具、团队、说明、结论、专家意见、建议等关键要素,以及支撑报告结论的关键证据。全过程跟踪审计报告应有项目负责人、跟审单位部门负责人、跟审单位负责人三级复核签字(盖章)确认。

2.供应商应遵守相应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文件制度、记录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保证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协调有序的进行,并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廉政建设和法规要求。

3.供应商应承诺对全过程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各类底稿和有关资料单独建档管理,跟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工作底稿、工作报告等资料整理归档,移交给采购人保管。

4.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实行回避制度,回避要求具体如下:

4.1跟审单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单位(或负责人)存在控股及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为其跟审的项目提供设计、开发、监理、评审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况的相关服务;

4.2跟审工作组人员与被跟审单位相关当事人存在亲缘关系的,或与被跟审单位有直接、间接的利益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况的,应当回避。

供应商中标后,若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应当回避而未主动提出回避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终止服务委托,不支付跟踪审计费用,并将该中标人的失信行为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5.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涉密资料使用、保存、复制和销毁管理,不得泄露任何跟审工作有关信息,不得将相关资料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6.中标人在审计期间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自觉接受采购人业务指导和监督,并遵守廉政、保密等审计纪律。拟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前(20211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供应商及工作组人员无下列违法、违规情形:

6.1擅自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

6.2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提供虚假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不准确,且拒绝进行重新审计或纠正的,有串通舞弊、弄虚作假等不诚实行为的;

6.3推、拖、卡、压、故意刁难被审计单位的;

6.4索要和收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及物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审计的任何宴请和娱乐活动等违反廉政规定的;

6.5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秘密和内部信息等,为自己及本机构或他人谋利的;

6.6未经采购人允许,擅自将审计报告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以及有关资料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或公开发布;

6.7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将被跟踪审计项目有关文件和资料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或利用非公开技术秘密为自己及本机构或他人谋取私利;

6.8向被跟踪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服务或介绍业务;

6.9经跟踪审计的项目出现重大技术偏差、核定资金严重不符等,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重大决策失误;

6.10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且无正当理由的;

6.11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密纪律;

6.12因工作失误给被审计单位或者采购人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7.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期内,中标人及工作组人员有上述第8条中12项违法、违规情形行为之一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终止服务委托,解除服务合同,不支付服务费,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建议相关部门将中标人纳入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黑名单”;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注:供应商提供以上“(六)服务质量要求”内容的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五、考核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跟踪审计单位应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入工作状态,人员专业和技术职称等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若3个工作日内相关人员不到岗的,或人员资质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本项目的服务合同,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跟踪审计单位赔偿损失。

(二)对于采购人认为不服从管理、不称职的技术人员有权要求跟踪审计单位更换,跟踪审计单位应在3日内将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人员更换完毕,替换人员应当同时到岗,且必须保证替换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水平不低于退场人员,如跟踪审计单位违反本条约定,则每逾期一天应承担合同款的5%作为违约金。

(三)如履行职责的团队人数不满足现场实际需求且拒不增加的,每延期1天扣除1%合同款的服务费。

(四)跟踪审计单位对派出的所有技术人员的行为负责,如因任何技术人员的失职、失误及其他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均由跟踪审计单位承担责任。跟踪审计单位还应当确保本项目所有技术人员的公正、独立、廉洁,严禁对参建单位进行吃、拿、卡、要,如有违反,采购人除勒令跟踪审计单位立即更换违规人员外,将视情节轻重扣除5%-10%的合同款服务费,触犯法律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跟踪审计单位违反保密约定,除应当向采购人赔偿损失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款的10%的违约金。

(六)累计扣款达到15%合同款的服务费,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本项目的服务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剩余的服务费用。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跟踪审计单位赔偿损失。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由采购人付款:

(一)合同签订后20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

(二)服务期结束,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并提供相关审计报告,经采购人组织的成果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

(三)中标人未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的,采购人付款应当顺延。

七、保密要求

(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成交供应商有责任对采购人提供的各种技术文件(软件、咨询报告、服务内容)与工作业务信息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如有违反,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签订合同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此保密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免除。成交供应商或其员工如违反《安全保密协议》,造成采购人信息泄露,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的一切损失,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

(三)在建设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组织所有项目组成员进行安全和保密培训,增强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安全和保密意识。将建立规章制度,并与所有参与者签订应用开发保密协议。如有违反纪律泄密者将严惩,将解雇泄密者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严重违法者将移送公安部门承担刑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获知的采购人或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文件、业务信息等,都受本条款的保护。

(五)成交供应商应按《安全保密协议》的要求,加强成果保密工作,应设置专人在项目建设期间对文档进行检查和管理,形成规范的文档体系,承担因资料等泄密造成的一切责任,项目最终验收后所有资料全部移交给采购人。

(六)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通过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提供的关于技术和系统及其他方面的一切数据、报告、信息、预测和记录。

八、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偿。

九、综合评标方式

标准及办法具体内容见附件。

报价要求本次采购为人民币报价,磋商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费、人工费、差旅费、交通费、代理服务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相关设备费用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中标候选人:市供销合作社合作指导处会同办公室、审计处、财会处、机关纪委按照评审标准办法进行打分排序,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等,以投标报价得分高的优先。若报价低于3家,则采用谈判采购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中标:中标候选人,报市供销合作社负责人批准后确定中标。

十、有关事项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中介机构,请按照评标标准及办法做好标书,于20254251700前,将投标书(一式一份,密封加盖鲜章)通过快递或现场递交方式提交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1722室(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E栋)

2验收方式:通过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组织的验收。合同、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和依据。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附件:综合评标标准及办法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23-67752572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5422


附件下载: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跟踪审计招标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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