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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 助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2-05-2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品牌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品牌建设发展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全国供销总社工作要求,推动重庆供销合作事业“提质增效”,今年以来,科技教育处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收集资料等方式,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品牌建设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基本摸清了全系统品牌建设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今后的对策建议。

一、品牌建设发展及运营现状

经过本轮调查,共收到33家单位上报的经营额50万元以上的109个品牌,其中27个区县上报102个品牌、6家直属社有企业上报7个品牌,均属于供销合作社自有品牌。

从品牌类别看。共有自用品牌、区域公共品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华(重庆)老字号、重庆市著名商标等5类。其中重庆市著名商标1件,为丰都县的重庆市红友王红心柚有限公司持有的“红友王”;中华(重庆)老字号4件,分别为棉麻集团持有的“重棉家纺”、垫江县的重庆市李酱园食品有限公司持有的“李酱园”、丰都县维成水果专业合作社持有的“保合梨橙”、开州区的重庆市三合水竹凉席专业合作社持有的“金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分别为重庆市南川区金佛山方竹笋协会持有的“南川方竹笋”、重庆市黔中道紫苏种植专业合作社持有的“彭水苏麻”;区域公共品牌5件,分别为三峡柑橘集团持有的“三峡柑橘”、重庆市南川区金佛山方竹笋协会持有的“金佛山”、重庆市武隆区电商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寻味武隆”、万盛经开区农产品技术推广协会持有的“黑山谷”、重庆市民友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持有的“永川莲藕”;自用品牌97件。

品牌

类别

自用品牌

区域

公共品牌

地理标志

证明商标

中华(重庆)老字号

重庆市

著名商标

品牌

数量

97

5

2

4

1

从品牌持有对象看。持有对象分别为市、区县供销社直属(控股、参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行业协会,自然人。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品牌持有的主力军,共5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持有品牌,有一社一持(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持有1个品牌)、一社多持(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持有多个品牌);社有企业持有品牌次之;基层供销社、行业协会、自然人持有品牌相对较少。

品牌持有对象

社有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基层供销社

行业协会

自然人

持有对象数量

29

55

3

4

9

说明:以上有一个品牌持有对象持有多个品牌的。

从品牌创建时间看。收到的109件品牌均为近20年注册创建,其中最早的2002年、2003年、2004年注册成功,如石柱县的“山之纯”(莼菜)、南川区的“金佛山”、九龙坡区的“陶家青”(花椒)、长寿区的“绿花”(鸡蛋);最晚的2022年注册,如九龙坡区的“长石生姜”。十八大以后品牌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共注册创建品牌87件,占收到品牌总数的79.8%。

品牌创建时间

十八大之前

十八大之后

品牌创建数量

22

87

从品牌涵盖产品(服务)种类看。供销合作社持有的主要是涉农品牌,其产品涵盖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日用品、纺织等,其服务涵盖生产、加工、仓储、销售、现代物流等领域,基本能够满足广大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所需、基本能够实现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所需。

从品牌运营及销售看。所有品牌销售额均在50万以上,其中50万—100万的有29件,占26.6%;100万—1000万的有28件,占25.7%;1000万—1亿元48件,占44%;1亿元以上的有4件,占3.7%。

品牌

销售额

50万—100万

100万—1000万

1000万—1亿元

1亿元以上

品牌

数量

29

28

48

4


二、品牌建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分析,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品牌建设情况总体较好,呈现出品牌类别较为齐全、品牌持有对象广泛、品牌涵盖产品及服务面广、品牌销售态势良好等特点,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水平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但认真分析对比,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品牌建设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品牌意识不强。部分区县供销社、直属社有企业对品牌建设重视不够,干部职工对品牌知识了解不多,将品牌建设等同于产品生产和商标注册,或者是只有产品,没有品牌。市、区县供销社对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社、行业协会品牌建设培训、指导力度不够。

(二)品牌数量不多。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销售额50万元以上品牌数量仅有109件,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只有6家持有品牌,全市38个区县只有27个持有品牌。截止2020年底,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有经市、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品牌的企业1839个,拥有自主品牌超过3000个;有产品注册商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1777个,有经市、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品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656个。而重庆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品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只有29个、55个,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占比太少,与广东、浙江、上海等品牌大省(市)相比差距十分明显。

(三)品牌质量不高。在收到的109件品牌中,国际级、国家级品牌数量为零,绝大多数为县域内的自有品牌,重庆市著名商标、中华(重庆)老字号等知名品牌只有12件,数量太少,仅占总量的11%,品牌影响力十分有限。

(四)品牌效益不好。在收到的109件品牌中,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就有29件,占总量的26.6%;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仅有4件,仅占总量的3.7%,分别是“村村旺”64亿元、“金佛山”2.9亿元、“南川方竹笋”1.68亿元、“女王”1.6亿元。从总体看,品牌的运营效益还不够好,其影响力、辐射带动作用还不够明显。

三、品牌建设发展的对策建议

品牌是竞争力、影响力、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品牌建设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品牌建设。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提出“三个转变”的重要战略,即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2020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2017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每年的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

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推进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要求、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是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壮大供销合作事业的迫切要求。

(一)牢固树立品牌、质量、效益意识。品牌是指消费者对某类产品及产品系列的认知程度,其本质是品牌拥有者的产品、服务或其它优于竞争对手的优势能为目标受众带去同等或高于竞争对手的价值。质量是品牌的生命,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把质量第一原则贯穿品牌创建的始终。效益是品牌建设的目标,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又要注重社会效益,坚持效益优先,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推广普及、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着力打造“中国供销合作社”整体品牌。巩固提升“佰年供销”“村村旺”“三峡柑橘”等一批知名品牌;宣传推广“寻味武隆”“金佛山”“黑山谷”等一批区域公共品牌;加快产品商标注册,积极打造一批系统内自有品牌;大力培育更多特色产品品牌、服务品牌、文化品牌。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法律宣传,深入挖掘各区县名、特、优、新、稀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资源,支持和帮助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进农业品牌化建设。

(三)突出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品牌主体地位。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也是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的中坚力量。在推动实施品牌战略过程中,必须突出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地位,引导其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确立品牌经营理念,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供销”作为品牌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诚信经营自律机制,杜绝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要在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与服务质量,增强“硬实力”的同时,注重加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有效提升社有企业“软实力”。注意搞好商标注册与管理,主动利用商标保护规则,维护合法权益。

(四)全面推动标准化建设。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认真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143号)、《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建设商标品牌强市的意见》(渝府办发〔2018〕11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质量工作和标准化建设。完善供销合作社标准贯彻实施机制,在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推进标准贯彻实施,发挥好标准对品牌建设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不断提升社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带动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经营创新,增强社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总结、推广“两椒一菜”标准化示范种植项目成果,全力争取将“佰年供销”智慧农贸市场运营规范纳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标准并在全国推广。

(五)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主动争取各级政府支持,积极注册、运营区域公共品牌。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品牌建设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加强与供销合作社成员单位、涉农企业等合作,共同推进品牌建设。

(六)注重加强宣传推广。品牌是供销合作社宝贵的无形资产。要充分利用系统内外各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和推广供销合作社知名产品品牌、企业品牌、服务品牌,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呈现新时代供销合作社品牌和文化建设的优秀成果,加快提升供销合作社品牌价值和效应。要将品牌推广与品牌营销结合起来,逐步建立供销合作社优势农产品品牌的展示与销售平台,有效促进“产销对接”,有效促进系统内品牌整合,实现资源向品牌企业快速聚集,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提质增效,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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