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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召开“三社”融合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

日期: 201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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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2日,巫山县召开“三社”融合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县级相关部门、金融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徐海波出席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主持。
会上,县供销合作社主任王翼翰就全县“三社”融合发展工作推进情况向大会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推进“三社”融合,有利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有利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1+16产业发展,各部门、各乡镇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共同把“三社”融合作为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抓好、抓实。
    会议强调:县委、县政府把“三社”融合发展纳入全县农业农村体制改革重要内容,县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统筹“三社”融合发展工作,切实加强对“三社”融合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是推动“三社”融合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将“三社”融合发展纳入乡镇(街道)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县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履行好具体牵头职责,建立统筹管理、联席会商的运行机制,抓好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属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全力配合,共同推进“三社”融合发展。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推广“三社”融合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促进“三社”融合发展由点及面有序推开。
    会议要求:加强政策支持。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是全县深化农业农村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全县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加强政策支持,共同推进“三社”融合发展。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落实“三社”融合发展专项预算,统筹使用投入“三社”融合发展的相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支持供销社开展农村金融服务,按规定加大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助力度。农业农村部门要支持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商务部门要支持供销社实施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金融主管部门要加强“三社”融合金融政策支持和风险管控;发展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据职能职责,加大对“三社”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农村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要主动融入,积极发挥好金融服务主渠道作用,为“三社”融合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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