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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供销社三大举措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

日期: 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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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丰都县委《关于印发<丰都县落实中央第四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丰委发〔2019〕5号)精神,我社涉及“产业扶贫质量不高、贫困户受益不明显”问题中“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项整改任务。为切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我社三大举措抓好该项工作。
    一、明确目标任务
    1.积极推行“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运行模式,鼓励农民以资金或土地入股,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创办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新发展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
    2.到2020年,力争每个贫困村都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每个有产业发展项目的贫困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制定整改措施
    (一)全面清理全县专业合作社
    一是由县供销社牵头,县工商局、县农委配合,在今年6月底以前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帐。对“僵死社”“挂牌社”和作用发挥不好的专业合作社进行清除和整治;二是针对近3年未在县工商局年报的专业合作社予以取缔,1-2年未按时报送年报的专业合作社进行摸排、规范;三是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对农户比例不超过80%的专业合作社予以整改或取缔。
    (二)大力推动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的利益链接
针对我县部分专业合作社联接的农户、贫困户不多,甚至就是一个产业大户,部分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就是转租土地、用工的关系,农户或贫困户没有以土地等入股,收益不大的状况,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我社将基层社合作经济属性专项试点工作、农村“三变”、“三社”融合、乡村振兴有机结合,按照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农村股份合作社,做好农民变股东工作,加大贫困户与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二是对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基层社主导,以土地合作、资金合作、业务合作等方式,引导其转型发展为股份合作社;三是深化“三社融合”,从农技推广、统防统治、农资供应、示范片建设、品牌打造等方面,扎实开展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四是以推进“村社共建”为主导,鼓励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村支“两委”负责人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或股份合作社。促进村集体经济与农民合作社共同发展,广泛吸收吸纳贫困户入股,推动产业发展,增加贫困户收益,力争在年底贫困户入社率达到80%,贫困村入社率达到100%;五是建立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利益联接台帐,整合扶贫和产业发展资金,打造优质的扶贫产业、技术服务队、示范专业合作社、产业示范片和优质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强产业、提升附加值、增加贫困户收益。在产业和扶贫项目等方面予以政策、资金支持。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党组书记、主任唐明同志任组长,社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小军、胡克岩和蒋少荣等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脱贫攻坚整改主体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好落实,对标对表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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