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22〕20号),正式出台全面支持“三社”融合发展政策。
《通知》明确统筹使用贴息、贴费、担保、以奖代补等涉农财政整合资金政策,支持“三社”融合发展,加强“三社”融合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支持“三社”融合发展主体建设,用于提质改造基层社、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设置“三社”融合发展的风险补偿金。县政府与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共同设立风险补偿金,作为“三社”融合发展风险补偿金的补充。可根据信贷需求和信贷规模,逐年增大风险补偿金规模和适当降低风险补偿资金获得门槛。落实“三社”融合贴息政策,按彭水县“改补为贷”有关政策执行。
《通知》明确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由县供销部门牵头,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和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的“三社”融合发展联席会商机制,定期研究有关事项,统筹各方面资源,为供销社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将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统筹安排、强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