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建设标准。一是严格按照市供销合作社、市工商局《关于规范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依法登记注册,统一建设。二是采取合伙制企业或有限公司等方式,对农村综合服务社法人主体身份进行登记和变更,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发展,打造一批建设标准高、服务功能全、群众评价好的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农民提供 “一站式服务”。
二、多种形式创建。一是改造建设一批。利用原有基层供销社在农村的经营网点、服务设施和管理人才等资源,改造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盘活低效闲置资产,拓展经营服务功能。二是联合共建一批。联合社有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农村流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等,相互参股、联合合作,实现利益共享。目前,全县基层社、村集体参股22个星级综合服务社金额达220万元(基层社44万元、村集体176万元)。
三、坚持分类指导。按照《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评定指标》开展三星、四星、五星级社培育创建和监测工作,落实相关人员分别深入涉及乡镇(村)针对“星级社”创建指标内容进行现场分类指导,并坚持因地制宜,认真听取意见,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服务内容,不搞“一刀切”。目前,已指导4个综合服务社的创建工作,预计本月底15个星级社将全部调研指导到位。
四、拓展服务领域。始终围绕农民生产生活服务需求,坚持传统业务与创新业务并举,联合各类经营主体,着力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现代流通服务、综合信息服务、合作金融服务“五大体系”,为农民提供日用消费品、农村电子商务、农资供应、庄稼医院、农副产品购销、金融代办、物流快递等多样化服务。预计,今年星级社总数可达37个,可实现经营服务额1000万元以上。(信息员:谭雪妮 张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