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石柱县供销社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对全县推进“三社”(供销社、合作社、信用社)融合发展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和初步探讨。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短板:
一、基层组织力量薄弱
一是发展意识较差。有的基层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对“三社”融合发展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实施“三社”融合发展以及“三位一体”(生产、供销、信用)等供销社综合改革,还存在等待观望、上热下冷的现象。单兵作战,“交叉进入、股份合作”的相互融合、联合发展意识较差,形不成集团经营的优势。二是基层实力较弱。基层社发展不平衡,产业规模不大,基础薄弱,经验不足。全县除农资、明意、烟爆和黄水等社属企业外,其余基层社等社属企业还在起步阶段,只是搭建了组织架构,有的经营项目单一,为农服务能力弱,社会化服务开展不力。全县114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无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已经注销了161家,目前正常运转的只有589家。三是深度融合乏力。基层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自身实力不够,融合发展除人员融合、资源融合、经营方式融合外,更主要的需要进行股份融合,压实责任,然而维持自身的经营都比较困难,更没有多余的资金用来参股。加之,农商行等金融部门对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风险考虑过多,想贷款的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没有资产抵押,贷不了款,符合贷款条件的由不需要贷款,因此,资金融合的进程较慢。四是农化服务欠佳。部分基层社及综合服务社还存在等客上门的经营方式,主动上门服务、创新服务方式不够。同时,全县供销社企业有的维持自身经营都比较困难,并且没有专门的农技服务人员,根本谈得不上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二、产业带动发展不够
一是产品销路无保障。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发展有不同规模的产业,但没有仓储、冷库、物流等设施,特别是很多合作社参与了深调水果产业的发展,只顾发展产业,根本没有考虑今后产品的销路问题。加之,龙头企业打造不力,虽然在中药材、辣椒等产业方面打造了一些龙头企业,但有的产业还没有龙头企业带动,如果销售出了问题,必将造成损失。二是粗深加工比较少。全县合作社中,除辣椒、中药材、茶叶等产业有粗深加工外,其余大部分合作社由于财政支持少、银行贷款难等问题而导致没有粗加工,更谈不上精深加工。并且,产品的研发不够,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扶持支撑,加之,加工场地、机器设备投入过大,合作社难以承担。三是农民利益受损害。多数合作社只停留在产业发展基地上,自身维持艰难,给农民只是小部分务工收入,无能力为农民兑现分红。四是产销服务需加强。虽然基层社、合作社及综合服务社为农民提供了一些产、加、销服务,但多数停留在产前、产中服务上,在收购、加工、销售服务上滞后。
三、金融服务门槛较高
一是融资难。基层社购置的房屋门面资产基本上是集体土地无产权证,无法进行抵押贷款,导致基层社融资贷款难。二是程序多。金融机构手续程序繁杂,贷款审批严格,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风险考虑过多,导致经营受阻。三是覆盖少。银行部门虽然累计为146家合作社及涉农企业投放贷款3.91亿元,但全县基层社、合作社真正能够贷款的只有几十家。据了解,全县正常运行的33家基层社、589家合作社和230家综合服务社,能够在银行贷款的新型经营主体占比不到20%,大部分新型经营主体享受不到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四是数额小。不但贷款的基层社、合作社少,而且贷款的数额小,多数贷款额度在20-50万元左右,对供销社企业支持的力度和达到的效果都不够理想,同时信用贷款少,多数都需要进行抵押贷款。
四、专业技术人才匮乏
一是文化程度较低。在33个基层社班子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基层社主任只有4个。二是服务意识不强。小农意识,本位主义,热爱供销社工作,热心为“三农”服务的人员不多。既懂经营、善管理又热爱供销社工作的不多,特别是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技能的少之又少。三是人员老化严重。在33个基层社班子中,45岁以上的基层社主任有20个。四是专业知识缺乏。以供销社农资行业为例,全县逐年选送到市供销合作总社培训的“庄稼医生”只有20人(已经退休和转行的除外),要满足全县产业布局需求,尚差懂专业技能的从业人员40个岗位(含兼职)。
主要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将“三社”融合和“三位一体”等供销社综合改革纳入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达到全国全市一把尺子量到底。二是通过开展各个层级的培训、讲座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实施“三社”融合发展是把生产、流通、信用三大要素融合起来,把政府、企业、农民三方面的作用统筹起来,全面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三农”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三是进一步强化各级责任,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将“三社”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指标进一步完善,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乡村振兴专项指标考核。
二、致力政策扶持。一是出台区县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龙头企业“三社”融合发展专项扶持政策,并将社会化服务资金向各乡镇(街道)供销社倾斜,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化程度。二是做大扶强,优胜劣汰,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好的基层社、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扶持力度,在申报发展项目资金等方面各级相关部门都应开设绿色通道或予以倾斜扶持。三是出台区县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龙头企业“三社”融合发展专项贷款贴息政策,纳入全市财政统筹解决。
三、创新金融服务。一是出台区县农商行等银信部门参与“三社”融合发展专项工作的政策文件,明确银信部门的相关职能职责。二是制定区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与之相适应、较为合理的信用评价体系。三是大力创新“三社”融合金融产品,在尽责免责的基础上适度提高贷款风险容忍度,通过信息技术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性、时效性。四是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金融机构等加强经营业务联结、服务体系共建、涉农业务融合,形成以流通为主导、生产为基础、金融为支撑的综合协同服务新机制。
四、创建人才机制。一是出台允许区县供销社机关职工在企业兼职的政策规定文件。二是出台区县供销社推行社有股东代表委派制、法人代表委派制、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相关文件规定,试行职业经理人制,培育和建立职业经理人队伍。三是出台区县供销社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规定,加大企业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力度,建立市场化用工机制,推行任期契约化管理和合同、岗位管理。四是相关大专院校等培训机构要加快培养一批能掌握和驾驭农村电商、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科技的新型职业农民,打造一支懂农村、爱农业、爱农民的人才队伍。(信息员 徐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