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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供销社: 关于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工作的调研

日期: 2021-03-09 来源:石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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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石柱县供销社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对全县推进“三社”(供销社、合作社、信用社)融合发展工作进行了调查,并就“三社”融合发展基本概况、主要措施及成效、问题、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供参考。

一、基本概况

(一)“三社”组织体系完善。全县33个乡镇(街道)改造建设基层供销社33个(其中2020年新建12个),培育基层社示范社13个;全县229个涉农行政村(社区)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230个(其中2020年完成农村综合服务社119个);发展农民合作社1143个(其中2020年新发展75个),其中,创建国家级示范社21个,创市级示范社29个。

(二)“三会”监督机制健全。全县33个基层社和发展较好的5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了理事会(董事会)83个、监事会83个和社员代表大会83个,理事会(董事会)成员415人、监事会成员249人。

(三)形成一体化服务雏形。建立了全县合作经济联合会,33个乡镇(街道)分别建立了合作经济联合会分会,入会会员达738人;建立了全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2020年签约服务项目303个,解决就业岗位5个,代办农村综合服务社注册186家,为85家农民合作社提供了档案整理和保管等服务,为46家农民合作社提供手续代理代办服务,为78家农民合作社提供项目代办申报服务,为35 家涉农经营主体代办农村金融服务,金融服务额 1800万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根据《石柱县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主要采取“党建引领、政府主导、企业联合、村社共建、相互参股、银企合作”六种模式,扎实开展“三社”融合发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党建引领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党委高度重视,分别制定了“三社”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将“三社”融合发展工作纳入对村组的综合实绩考核,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通过乡镇(街道)党委推荐,县供销社组织考察认定,吸纳选聘基层社主任、副主任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664人,充实了供销社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南宾街道、西沱镇、悦崃镇、临溪镇、沙子镇、王场镇、黄鹤镇、黎场乡、王家乡、河嘴乡、洗新乡等乡镇(街道)采取班子成员包村,选聘农商行分理处主任、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加入基层供销社等方式,引导基层社、专业合作社集中发展现代特色产业10万亩,形成了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政府主导搭建平台。各乡镇(街道)政府将“三社”融合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采取政府带动基层社发展、基层社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增收致富等措施,积极搭建“三社”融合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目前,全县基层社建设财政投入505万元,购置门面52间,购置资产面积2345平方米。万安街道、下路街道、黄水镇、悦崃镇、沙子镇、王场镇、鱼池镇、三星乡、六塘乡、三益乡、河嘴乡、中益乡、洗新乡等乡镇(街道)将闲置资产2218平方米无偿提供给基层供销社使用。

(三)村社共建打牢基础。全县229个行政村通过融合人员、资源、经营方式等探索村社共建村级综合服务社模式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融合人员。农村综合服务社统一设置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由村支“两委”干部兼任法人代表,基层社主任担任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财务及经营情况,参与管理。二是融合资源。采用村集体出场地、供销社统一规范设计,按照乡镇供销社占股5%、村集体占股51%、农民占股44%的比例,形成基层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支“两委”资产融合共建模式,将村集体产业发展资金整合到综合服务社使用。目前,已整合村集体资金450万元,新发展果蔬、中药材等种植基地2万余亩。三是融合经营方式。农村村级综合服务社通过承接护林、保洁、设施维护、电商等工作,结合农资、工副食品等传统业务,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大歇、六塘、三益、桥头、中益、万朝、金竹、金铃、三河、冷水、枫木、龙潭、新乐、石家等22个星级综合服务社2020年实现销售总额990万元。其中,中益乡坪坝村综合服务社通过线上线下实现销售收入148万元、利润48万元、固定分红10万元。

(四)企业联合增强后劲。企业联合是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沙子镇、马武镇、王场镇、洗新乡、河嘴乡、县农资公司等乡镇和企业,积极动员企业联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沙子镇通过“党委定、企业聘、村民选”将4家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和农商行分理处主任聘为沙子基层社副主任,采取班子成员包村、驻村干部包片,联合发展产业22342亩;马武镇前锋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与两汇坝白酒坊联合成立了石柱县马武“火老二”联营股份有限公司,总投资80万元,(村集体经济出资50万元,企业出资30万元),通过酿造品牌“火老二”白酒,年收入近10万元;王场镇整合镇内资源,引导企业、村集体、农户建立了“土地入股固定分红+项目投产效益分红”的利益联结机制。其中柑橘产业不享受县产业结构调整补助,村集体以基础设施折价入股占比10%,获得的效益分红20%作为集体经济收入,80%分红给农户;洗新乡招聘峒天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基层社主任,联合13家专业合作社与村集体,共同发展茶叶、黄柏、天麻、莼菜、皱皮木瓜计5400亩。乡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与村集体组建供销联合服务组织,由综合服务社和村集体收集农户采购需求,乡供销社组织货源配送到户,有效解决了老百姓因不赶集购买难问题;河嘴乡推行“四带模式”(即党委政府带动基层社、基层社带动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带动综合服务社、综合服务社带动农户),整合村集体资金30万元注入基层社,基层社入股合美农业公司,建立祥丰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茶叶3000亩;县农资公司投资60万元组建中益社会化服务中心,运用农业社会化服务大数据平台,配套定制化服务等措施,农化服务辐射10个乡镇,直接服务7000亩,成效初显。

(五)相互参股压实责任。采取县供销社、基层供销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交叉进入、股份合作”的方式,充分调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积极性。目前,县供销社、基层社、社有企业参股合作社51个、参股龙头企业5个、控股基层社33个,参股资金4190万元。其中:下路街道供销社利用参股资金50万元发展了3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各村将村集体资金入股专业合作社,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289万元,农民分红40.06万元;黄水镇引导镇供销社等经营主体积极参与金花村“三变”改革,搭建“金花村田美漫农民股份合作社、金花村劳务公司、农村资产运营公司”3个运营平台,吸纳社会资本投入1.2亿元,新发展脆红李680亩、莼菜100亩、夏草莓79亩、特色采摘园120亩、生态茶叶150亩,建成明宿设施6621平方米,新发展乡村旅游9家,村民年收入提高4300元,黄水镇供销社按“企业(含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动员240个农户入股枫木莼菜、致富黄连等专业合作社,发展莼菜1000亩、在地黄连5000亩;悦崃镇供销社引导3个专业合作社入股基层社,动员100个农户入股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水果、中药材、辣椒、水稻、有机黄花等15350亩,努力打造“土司品牌”农产品;六塘乡供销社由六塘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县聚鑫公司和马泽安(个人)按5%、51.28%、43.71%的股份组建,通过政府扶持、村社联合、金融支持,不断壮大六塘中药材专业合作社,2020年发展皱皮木瓜、吴茱萸等中药材7100亩,实现销售收入1600万元、利润900万元、分红9万元。

(六)银企合作撬动发展。以县农村商业银行为主的银信部门积极支持“三社”融合发展,开发出“助农贷”“富民合作贷”“黄连e贷”“专业合作社贷”“农村专业大户贷”“家庭农场贷”等一系列金融产品,开立账户309个。累计为146家合作社及涉农企业投放贷款3.91亿元。县建行为实施农民小额存取款及缴纳水电费等服务,在全县涉农行政村及社区设立普惠金融“裕农通”网点349个。六塘、三星、沙子等乡镇积极协调银信部门为基层社贷款解决燃眉之急。其中:六塘基层社在县农商行贷款300万元,解决了中药材发展资金问题;三星基层社在县农商行贷款60万元,解决了加工“三星香米”资金不足的问题;沙子基层社在县建行贷款30万元,解决了竹笋收购周转资金困难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有的对“三社”融合发展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认为实施“三社”融合发展以及“三位一体”(生产、供销、信用)等供销社综合改革,是供销社的事,还存在等待观望、上热下冷的现象。

(二)深度融合乏力。一是基层供销社发展不平衡,产业规模不大,基础薄弱,经验不足。二是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不规范,与农户的利益联结不够紧密,存在“空壳社”“挂牌社”等现象。

(三)贷款门槛较高。一是基层社资产购置的房屋门面基本上是集体土地无产权证,导致基层社融资贷款难。二是金融机构手续程序繁杂、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风险考虑过多,导致经营受阻。

(四)经营人才难找。一是小农意识,本位主义,热爱供销社工作,热心为“三农”服务的人员不多。二是既懂经营、善管理又热爱供销社工作的不多,特别是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技能的少之又少。

四、工作建议

(一)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三社”融合发展是把生产、流通、信用三大要素融合起来,把政府、企业、农民三方面的作用统筹起来,全面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促进“三农”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二是进一步强化各级责任,将“三社”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指标进一步完善,纳入乡村振兴专项指标考核。

(二)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将社会化服务资金向各乡镇(街道)供销社倾斜,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化程度。二是做大扶强,优胜劣汰,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好的基层社、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扶持力度。

(三)降低贷款门槛。一是银信部门和供销社要加快制定与之相适应、较为合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二是大力创新“三社”融合金融产品,在尽责免责的基础上适度提高贷款风险容忍度,通过信息技术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性、时效性。三是推动供销合作社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金融机构等加强经营业务联结、服务体系共建、涉农业务融合,形成以流通为主导、生产为基础、金融为支撑的综合协同服务新机制。

(四)建立人才机制。一是推行社有股东代表委派制、法人代表委派制、财务负责人委派制,试行职业经理人制,培育和建立职业经理人队伍。二是加大企业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力度,建立市场化用工机制,推行任期契约化管理和合同、岗位管理。三是加快培养一批能掌握和驾驭农村电商、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科技的新型职业农民,打造一支懂农村、爱农业、爱农民的人才队伍。(信息员:张承伟 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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