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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供销社对标完成深化综合改革阶段性目标任务

日期:2021-01-19

一、“三社一会一中心”基层组织架构基本成形。按照涪陵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基层组织改革,夯实为农服务基础”指导精神,积极落实“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要求,加快构建以“三社一会一中心”为主体的供销为农服务基层组织体系。一是基层社建设任务顺利完成。严格按照“四有”标准,采取联合合作方式,坚持市场化运营,打牢为农服务前沿阵地。2020年新建龙桥、江东、大木、白涛4家基层供销社,目前基层社总数达到25家,实现在全区所有涉农乡镇(街道)全覆盖。二是农村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坚持因地制宜,采取自办、联建、加盟等多种方式完善网点布局,2020年新建农村综合服务社46家(其中创建星级服务社4家),全区现有网点达到200个(改革目标任务100个以上),各网点具备农资、日用品、电商物流、普惠金融等经营服务功能,成为供销社立足农村、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有效载体。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卓有成效。发挥基层社引领创办作用,促进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大户联合合作,2020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0家,全区总数达到1181家(改革目标任务750家)。大力消灭产业“空心村”,实现所有行政村依托当地产业至少成立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突出专业合作社对农村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累计创建国家级、市级示范社32家,促进合作社数量、质量同步提升。四是农合会、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功能充分发挥。区农合会换届后,新成立的24个乡镇农合会分会运行顺利,通过广泛吸收会员,扩大影响力,促进供销社更好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行业主导作用。指导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推进标准化服务流程改造,整合提升工商代办、财务代账、融资服务各项职能,提供一站式办结服务,已累计与241个涉农主体建立了服务关系,占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20%以上。首次承接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为我区255个榨菜专业合作社提供委托财务代帐,努力提升服务对象的规范化经营管理水平。鼓励引导广大农户“入社入会”,持续扩大供销基层组织覆盖面,全区25个涉农乡镇(街道)常住农户“入社入会”率达到77.48%,达到综合改革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目标,供销社在农民群众中的口碑和影响力大幅提升。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以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提升农业生产性社会化服务水平为目标,依托农资企业、基层供销社、庄稼医院等基层供销为农服务资源,建成测土配肥站2个、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24个,推行生产托管、订单服务,积极推广代耕代种、测土施肥、统防统治、技术咨询和农民培训等服务项目,2020年提供耕、种、管、收、销等服务的土地面积达到26.6万亩次。义和供销社为当地及周边10多个乡镇提供水稻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6万亩次;清溪供销社为种植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3.15万亩次;罗云供销社为当地果园提供果树施肥、杀虫、修枝等植保飞防服务。推进落实重庆市“1+4+N”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向下延伸到我区,即:1个智慧农业线上服务平台、市-区县-乡镇-村社4级线下服务网络体系、各类服务对象,推动传统农资经营方式向大数据智慧农业服务转变。承接涪陵区乡村振兴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已完成投资336.5万元,项目计划2021年初交付使用,中心具备农资农技教育培训功能,建立机耕机收、植保飞防、农技服务多支专业队伍,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提供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与市农资集团洽商合资成立重庆智慧农业服务集团涪陵公司,统筹承担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公司将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运营。

三、农村现代流通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以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四大流通网络”建设为重点,加快整合系统电商资源,推动实施基层网点“互联网+”数字化改造,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成投用区域性农资商贸城1个,完善9个乡镇农资配送服务中心功能,269个村(社)农资经营点遍布农村地区;拥有区级烟花爆竹配送中心2个,规范布设乡镇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489个,覆盖全区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总数达到135个,其中以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回收站25个、村级回收(点)12个,形成“村级回收点+乡镇街道回收站+区域分拣(加工)中心+加工企业”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升级打造“探百村”电商平台,新建“村村旺”电商网点26个,推进“探百村”电商平台与“村村旺”市级电商平台实现业务对接,拓展榨菜、茗茶、胭脂红萝卜等本地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

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实现有效供给。与重庆市农信集团合作开展农民合作社小额贷款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能,专门成立涪陵区诚合农信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贷款服务工作。2020年向区内5家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830万元,支持领域涵盖农产品种植、购销、加工等环节,目前累计提供惠农小额贷款8260万元,进一步降低了合作社融资门槛和成本。为满足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的新需求,2020年区供销合作社与财政、农业农村委、银保监分局四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涪陵区“三融贷”管理办法》,正式启动“三融贷”服务。由金融机构(重庆农商行涪陵分行)向贷款主体发放贷款,贷款担保方式灵活多样,可采取保证、抵(质)押、担保机构担保等多种方式,同时以财政提供专项资金即融资风险补偿金作为增信手段,首期设立风险补偿金300万元,金融机构按照风险补偿金1:10比例放大安排贷款资金3000万元,截至目前已向区内1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1300万元,由区供销社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实际年利率低至2%左右,进一步丰富提升了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手段和能力,有效助推“三社”融合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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