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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供销社:“四举措”推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日期: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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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社深化综合改革暨推进培育壮大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区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四举措”持续推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一、深度促进“三社”融合发展。围绕全区“三园”建设和农村“三变”改革,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培育壮大“三社”融合发展示范点30个,全面完成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深度合作,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力争2020年实现农村金融服务额3亿元。

二、优化农产品流通网络。扎实推进市总社与璧山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框架协议落地,积极参与城乡一体化电商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网上商城、社区团购、直播带货、无接触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要组织全区农产品全面上线“村村旺” 平台,建设一批社区团购直销店,搭建产销对接机制,推进农产品“一站直达”。二要积极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中转站)建设。借力市农产品集团优势,改造提升建设鲜活农产品中转站,积极争取农产品储备任务,保障城市“菜篮子”供给。三要打造一批冷链物流示范基地,形成供销合作社流通服务的新亮点。

三、提升农业全产业链服务能力。以区农资公司为纽带,积极争取与市农资公司合作共建“智慧农业”服务分公司,加快培育一条龙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组织或龙头企业,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提供专业化服务和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整合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资源,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片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基地等经营服务主体,新培育专业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5个;为小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销等全程服务,面积达12万亩。深入推进“绿色农资”行动,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做实做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联盟,促进农资公司从“销售型”向“服务型”转变。

四、夯实基层基础。一要以基层供销社示范社为引领,持续提升基层社发展质量,严格按照“四有”标准,改造建设基层社5个,新建示范社2个,累计达到8个。二要持续推进基层社经营服务网点进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共建农村综合服务社33个,涉农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创建星级社11个,提升村级综合服务社功能。三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优势,通过“基层社+合作社”“基层社+公司+农户”等模式,与农民(贫困户)建立紧密的产业与利益联结,带动农民分享产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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