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大足区供销社土产公司职工李化祥在1998年购置了供销社门市一个、住房一套,总金额共计8万元。但在办理产权证时,他只能提供4.5万元的发票,购房合同以及剩余房款3.5万元的支付依据均无法提供,这导致李化祥长达26年之久一直未能办理产权证。
大足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通过“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站”获取这一信息后,为化解信访矛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立即向社党委汇报,并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专题会议,共同商讨合理、合规、合法的解决办法。经过多次与李化祥本人协商,对知情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并咨询法律顾问、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最终形成解决方案:由李化祥缴足剩余房款,并按规定支付利息。大足区供销合作社出具了相关手续,李化祥现已顺利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2025年,截至目前,大足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通过“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站”已收集信息3件,成功化解问题矛盾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