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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供销社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问题及建议

日期: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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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繁荣的重要力量,发挥着组织和联系农民、联接和促进产业、带动和引领致富的重要作用。丰都县供销社在组织力量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调查、清理的基础上,深刻剖析问题和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一、发展现状

(一)发展势头良好。全县现有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169家,覆盖全县30个镇乡街260个行政村,村社覆盖率达100%,其中“三千型”专业合作社(销售收入1000万元、入社农户1000户、土地流转1000亩)40家。创建国家级示范社16家、市级示范社32家,评选县级示范社87家。注册商标60个(农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129家。

(二)产业类型多样。养殖业和种植业占80%,养殖业涉及肉牛、生猪、鸡鸭、羊、鱼、兔等,种植业涉及花椒、红心柚、榨菜、龙眼、烤烟、中药材、食用菌、生姜、李子、柑橘、猕猴桃、水稻、茶叶、蔬菜等。旅游、农机及其它专业合作社占20%,主要从事经果林和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机作业服务、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充分发挥了产供销作用。

(三)助农效果明显。专业合作社围绕“1+4+N”产业布局发展花椒、红心柚、黑花生、柠檬、果蔬等产业30万亩,开展农机、统防、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面积32万亩次;农特产品通过832平台、淘宝、村村旺、展示展销、进超进校进企等多元化平台年销售额达6.5亿元。带农助农效果明显,如:丰都县青双黑花生股份合作社,股东5人,以资金入股的农户221户,带动农户797户;黑花生种植示范基地700余亩,年销售额150万元,户均增收3000元。

二、存在问题

(一)参与积极性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自发成立积极性不够。在全县注册登记的2169家合作社中,由农民自发成立的比例不到20%,大多是在龙头企业带动和各级供销社领办兴办而成立的。二是入社主动性较差。“主动寻求”合作社的农民十分有限。据调查,多数社员反映是政府、村社的促进和合作社上门宣传下加入合作社的,如华裕和温氏养鸡专业合作社就是典型的例子,但后因政策原因并未实际运营。三是对合作社认同度不高。一些农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加入了合作社,但对合作社的认同度并不高,有的甚至认为“合作社就是村上的一个形象工程”,认为组织者获取了大额利润,对社员收益并没有什么大的改善。甚至有少数是冲着财政补贴、政策扶持而组建。

(二)发展不平衡突出。一是地域发展不平衡。城郊沿江地区的数量和参与度明显高于偏远高山地区。二是产业分布不平衡。全县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占总数的46.2%,养殖业占37.7%,服务业占15.6%,加工业仅占0.5%。三是社与社之间发展不平衡。如:三元镇红友王红心柚专业合作社、仙女湖镇泽丰苹果桃种植股份合作社、龙孔镇楠竹柑橘股份合作社等合作社的入社农户均在1000户以上,发展水平和运行质量较高,带动力强。但虎威镇永惠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龙河镇熊鑫葡萄专业合作社、十直镇楼子苎麻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社入社农户仅5户,基本上是“家庭社”为主,发展水平和运行质量低下,对农户的带动力十分弱。

(三)内部制度不完善。合作社成员普遍素质不高,纪律意识薄弱,不能完全按照章程办事,增加了合作社运作的难度。财务管理不规范,帐务和报税业务基本不开展,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

(四)品牌效果不明显。品牌是产品的无形标识和有形价值。全县已注册商标60个(农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129家。占全县总数的比例较小,且品牌、品价整体效应不大,难以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

(五)基础设施不配套。部分合作社为了更好地发挥自然资源和土地优势,建设基地一般都选择在土地、林木资源较好的地方,但是这些地方都与场镇和公路有一段距离,需要重新修通道路、架设高低压电力设施、开通通讯和网络,特别是配套与自身发展要求的冷冻物流等设施,由于资金投入巨大,靠合作社自身力量根本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加上发展规模不大,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绝大多数合作社服务的范围仅限于本乡镇,相当一部分局限于本村、本组的几户、几十户,跨镇、跨县发展的合作社还非常少。

(六)发展运行质量不高。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的不断增加,部分专业合作社主动对接、开拓和培育市场的意识淡薄,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较低,有效收集市场信息的能力不足,缺乏现代经营模式,与农户仅为简单的买卖或者供应关系,只提供农资供应、技术指导和一般性销售服务,缺乏经营活力。

三、对策建议

(一)严把“进门关口”。依法把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门关”,严格合作社审批监管流程,将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坚决拒之门外。规范专业合作社管理,定期开展评估,督促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定期组织农业、供销、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清理整顿,对有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注销。

(二)完善组织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全力带动县域内有意愿的常住农户100%加入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建立健全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执行章程,认真开展代记账和报税业务。充分发挥利益分配机制,强化与社员的联接互动。

(三)抓好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分类指导、强化服务等措施,打造一批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典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定期开展国家级、市级、县级示范社的创建申报和规范评选,有效提升发展水平和质量。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农产品认证,培育一批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商标。不断加强合作社与农产品市场、连锁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对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入“新网工程”的绿色通道。

(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会人员、技术人员、营销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乡村本土人才、退伍军人创办合作社。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兼职、挂职,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科学生产。建设农业合作社田间学校基地,定期进行农业技术、技能培训,指导培养各类农业专业技术人才。

(五)加强服务指导管理。积极推进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财务代理、税务报缴、年审报告、银行兑帐、产品营销、项目申报、验收资料编写等多种专业化服务,通过统一财务代账服务,解决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定期组织各种展示展销会,组织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入抖音直播、淘宝、832平台、“村村旺”等多元化平台销售。

(六)深入推进抱团发展。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主体创新,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探索“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业公司+农户”发展模式,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种植、统一销售、统一配送方式,进行抱团发展、取长补短,着力解决部分合作社有产品无市场、有市场无产品难题。 

(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以示范社创建评选为契机,着力在资金、项目、政策、配套建设上给予重点倾斜支持。以“三社”融合为突破口,建立风险金和贴息制度,加大金融机构提高涉农贷款投放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便捷化、个性化、差异化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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