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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供销合作社召开《重庆市供销合作社条例》专题学习宣讲会

日期: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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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重庆市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增强全区供销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3月4日,涪陵区供销合作社组织召开《条例》专题学习宣讲会。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社主任、直属(控股)企业负责人、为农服务中心负责人及机关全体职工共30余人参加会议,区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熊铁骑主持会议并带头领学。

会议围绕《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展开深入学习,并结合涪陵区供销系统实际部署贯彻落实举措。会议指出,《重庆市供销合作社条例》是重庆市首部专门规范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供销合作事业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保障,对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涪陵区供销系统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以《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奋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会议要求,一是贯彻执行《条例》,全面从严治社。要深刻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动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条例》关于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财务审计、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问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要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全面从严治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牢记供销使命,坚持为农服务。要始终牢记“为农、务农、姓农”的初心使命,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懂弄通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相关政策,对照《条例》要求,系统梳理现行工作制度,查漏补缺、优化流程,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见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服务乡村振兴大局。三是增强服务能力,助推乡村振兴。要聚焦乡村振兴战略,以《条例》实施为引领,全面提升供销社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体系完整、经营网络健全的优势,加强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的联合合作,通过农资保供、土地托管、农技培训、产销对接等举措,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下一步,涪陵区供销合作社将持续开展学习宣传,将《条例》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2025年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52个、农村综合服务社星际社3个;全面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建设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1个,培育农机、农技、农事专业服务队30支,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基地5个,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突破64万亩次。努力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展现更大担当、实现更大作为,以优异成绩为新时代供销合作事业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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