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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供销社:多措并举,完成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

日期: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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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阳县供销合作社始终坚持把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新时代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供销合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服务模式,逐步形成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全年在双土等4个乡镇17个村开展机耕、机防、机收三个环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8734亩,补助财政资金65万元,服务农户1257户,实现农户每亩节本增效200以上,高质量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是大力培育服务主体。按照服务主体县供销合作社持股51%及以上,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的要求,紧紧抓住基层社提质增效和薄弱社改造契机,新培育具有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条件的基层社和社有企业3家,全县达到6家。

二是严格把握服务环节。重点用于粮食和大豆油料作物托管服务补贴,主要包括稻谷、油菜、玉米、高粱、豆类薯类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产品生产服务补助耕、种、防、收等全程托管服务或三个环节以上(含三个环节下同)托管服务。不具备三个环节及以上托管服务的作物,可因地制宜选择集中育秧(苗)、农作物秸秆还田、仓储烘干等环节,确保开展三个环节以上托管服务

三是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比重不超过亩均服务价格的4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同一地块同季作物,各不同服务环节,可交叉申报补助,每亩不得超过130元上限补助标准。用于补助为小农户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得低于60%供销系统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惠民工程补助机耕41亩、机防9亩,机收31.25亩,合计81.25亩。

四是规范服务工作流程。服务主体确定后,及时与服务对象签订合同,按要求完善资料,并在“村村旺·农服通”平台上传服务合同、服务图片、服务作业确认单、满意度评价表等服务凭证。服务环节实施完成服务后,乡镇(街道)及时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并对服务质量和真实性负责,县社按照不低于实施面积3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验收,最后按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结论确认实施面积和金额。

五是多方联动快速推进。积极推广“供销合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强村公司农户”服务模式,供销社服务主体与村集体签订社会化服务合同,村集体、强村公司负责宣传、动员、组织小农户,服务主体按照每亩610元补助村集体服务费,既增加了村集体收入,也有利于项目的快速实施。县供销社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确保财政补助资金按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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