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供销社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针对璧山区委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深挖问题表象的根源,新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效,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区供销社党委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抓重点、破难点、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定期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谋划和督促检查。对标对表整改清单,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断深化的问题,坚持挂账不销账,加强定期研判和跟踪督办,紧盯问题不放,持续用力,不达目的绝不收兵。
二是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巡察整改工作注重标准兼治,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进一步梳理在选人用人、干部教育管理、基层党建、廉政风险防控等四个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通过制定管用的11个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三是切实运用成果。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带好班子,管好队伍,确保整改成果推动供销社在“三社”融合发展和供销社综合改革中取得新突破,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实现新作为。